應參選嗎?要參選嗎?能參選嗎? 文:朱家健

《2021年公職 (參選及任職) (雜項修訂) 條例》生效,包括區議員的公職人員須進行強制宣誓,香港特區政府已分別為香港島區議員和九龍區議員進行宣誓儀式,缺席者或拒絕宣誓者,將被裁定無效宣誓,將失去議席;而監誓者也可以就宣誓者過去的言行,質疑宣誓的有效性存疑,如未能提供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仍然未能釐清疑團,香港特區政府將決定宣誓無效和刊憲議席懸空。

其中,香港島有7名前議員被裁定宣誓無效;九龍各區的區議員則有10名無效宣誓,因而喪失區議員資格,其中,較引人觸目的,包括民主黨副主席、觀塘區議會前區議員梁翊婷,她因被裁定宣誓無效,也同時失去未來五年參選包括立法會議席的資格。坊間曾傳出,此前梁翊婷曾是民主黨出選的希望,是主張「參選派」,甚至外界有傳她會與另外兩人另組平台推動選舉工程,但隨着她未來五年不能夠成為選舉候選人,民主黨的定位也備受關注,究竟不參選的政黨是否仍具市民授權或仍有政治前途?是否名正言順提供社區服務?沒有了議員津貼,怎樣維繫地區支部開支?與聯誼會有什麼共通點?怎樣才能維持市民的認受性和代表性?怎樣留住或吸引從政的人才?是否應在地區平台或立法會等平台發聲、鞭策政府施政?這些均是政黨高層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。

如果政黨不參選,但成員對議席摩拳擦掌,能參選嗎?政黨是否「放行」?畢竟參加選舉工程,要動員人力、物力和資金,也要黨內成員的認可。

非建制派區議員卻不是全部「無得留低」,以深水埗區議會為例,民主黨的袁海文、民協的李庭豐、前公民黨成員伍月蘭卻成功保住議席。民主黨袁海文一向都務實,服務地區、好學勤政,循規蹈矩,也沒有觸碰紅線;而伍月蘭曾是公民黨成員,而公民黨曾以政黨名義簽署「落墨無悔」的抗爭聲明,坊間「放風」傳出,公民黨成員或前成員均會被裁定選舉無效,因而引發公民黨的數輪退黨潮,其中包括原立法會議員和資深區議員,而部分原公民黨成員更辭去議席,可見「落墨無悔」已成為公民黨的催命符。

是次伍月蘭在退出公民黨後,獲裁定宣誓有效,可見與公民黨理念割席,從公民黨跳船,如果區議員以往在個人層面沒有其他牴觸「愛國愛港」的言行,並準確、完整、莊重宣讀法定誓言,真誠、莊重宣誓,則仍然符合「愛國愛港者」條件;但通過宣誓只是第一步,議員在餘下任期仍然要做好「愛國愛港者」的本份,謹言慎行。

至於其他民主黨和(前)公民黨成員的宣誓,是否能在下星期一的新界區議員宣誓儀式被裁定有效,很視乎議員本人過去的言行和態度。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,公民黨過往的「政績」,令人反感,未來公民黨是否仍有存在空間,似乎已呼之欲出了。民主黨仍有條件作出抉擇,須洗心革面,扮演忠誠愛國者的角色,才有參政出路。

文 : 朱家健

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、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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